微信小店商品信息发布指南

微信小店商品信息发布指南

一、概述

1.1 目的及依据

为规范微信小店商家的经营行为,提升用户的消费体验,推动平台生态健康发展,平台根据国家法律法规,规章制度等规定,特制定本规范。

1.2 适用范围

本规则适用于微信小店商家(简称“商家”)。

二、基本规范

2.1 定义

商品信息,是指商家在店铺页面、商品详情页面、推广页面、客服聊天工具等任何向用户展示的场景中,以文字、图片、音频、视频等形式,对所销售商品本身(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属性、所属类目、规格、数量、保质期、瑕疵等)、品牌、外包装、发货情况、交易附带物等信息所做的明示或暗示的描述。

2.2 基本原则

禁止制作、复制、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:

(1)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;

(2)危害国家安全,泄露国家秘密,颠覆国家政权,破坏国家统一的;

(3)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;

(4)歪曲、丑化、亵渎、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,以侮辱、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的;

(5)宣扬恐怖主义、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、极端主义活动的;

(6)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
(7)破坏国家宗教政策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;

(8)散布谣言,扰乱经济秩序、社会秩序、平台秩序的;

(9)散布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;

(10)侮辱、诽谤、恶意攻击他人或平台,侵害他人名誉、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;

(11)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

2.3 基本要求

(1)商家应当对商品作出完整、真实、一致、清晰的描述。

a. 完整性:为保证用户在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知情权,商家需在发布商品时完整明示商品的主要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:商品本身(基本属性、所属类目、规格、尺码、重量、数量、保质期、瑕疵等)、价格、品牌、外包装、发货情况、交易附带物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标识等必须展示的内容。不得隐瞒影响消费者判断的商品信息,不得出现与商品无关的信息(如实体店信息、银行账号、二维码、非平台链接、非平台水印、非平台联系方式等信息)。

b. 真实性:商家应根据所售商品的属性如实描述商品信息,并及时维护更新,保证商品信息真实、准确、有效;不得夸大、过度、虚假承诺商品效果等。

c. 一致性:商品的描述信息在商品页面各版块中(如商品标题、主图、属性、详情等)需保持一致性描述,商品类目及商品类型需与商品属性保持一致。

d. 清晰性:商品相关展示图片应当画面清晰,容易辨识,禁止出现画质模糊、压缩图、图片拼接、诱导点击图等情况。

(2) 商家发布的商品内容应真实有效,不得违反法律法规、平台规则,包括但不限于:

a. 商品需确保功能、功效、用途、性能、规格、等级、检验合格证明(如有)、使用方法说明书(如有)等信息与实际情况相符;

b. 商家使用科研成果、统计资料、调查结果、文摘、引用语等作证明材料的信息,应当真实、准确,并表明出处,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,应当明确表示;

c. 商家不得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;

d. 商家不得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、误导消费者;

e. 宣传信息禁止含有虚假、夸大的内容, 禁止使用“国家级”、“最**”、“第一”等夸大或误导性的绝对化用语。

(3) 若商品详情中出现外文材料,则出现外文材料的地方需包含中文翻译对照材料,进口商品需展示中文对照标签。

(4) 商品宣传“设计专利”或“专利方法”的,如“获得xx专利、发明专利、外观专利、采用专利技术、专利产品”等描述,须保证专利真实有效,并需清晰展示专利文字描述及专利证书图片(需标明专利号、专利种类),且商详专利宣称的内容描述与专利内容需相符。

(5)禁止发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、平台规则的内容,以及包括但不限于《微信小店「发布违禁信息」实施细则》《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》等的商品或信息。

三、具体要求

商家需同时遵守以下具体要求及各行业规范中的商品要求,并需同时遵守《微信小店「发布不合规信息」实施细则》等平台规则:

3.1 商品类目

商家应根据商品实际属性,按照《微信小店开放类目一览表》、《微信小店类目、商品资质总览》、《微信小店「类目资质」使用指南》填写正确的商品类目,并上传相应的类目资质,禁止类目乱挂。

3.2 商品标题

3.2.1 标题字数需要在5个汉字以上,且应包含商品名称等(若类目有单独要求,应按照各类目要求填写),不应包含其他无关品牌及无关信息;

3.2.2 不得同时出现多个品类商品:商品标题中不得同时存在多个不同品类的主体,如“新年新款帽子围巾”中,由于帽子与围巾属于不同品类因此不能同时出现在同一商品标题中;

3.2.3 标题中不得使用错别字、异体字、生僻字等手段规避平台规则;

3.2.4 标题需明确具体所售商品的名称等信息,不得通过“百货”、“孤品”、“套装”、“链接”、“好物”、“秒杀专项”等宽泛的、不能指向具体商品的词汇概述来描述商品主体。违规举例:好物分享、按编号拍品、2025新款套盒、小众孤品、以主播实际过款为主、按主播编号下单、以直播间展示为准、在对应编号下单等。

3.3 商品品牌

3.3.1 如需在【微信小店】申请品牌认证,请依据《微信小店「品牌认证」流程指引》《微信小店「品牌管理」使用指南》进行申请;

3.3.2 如需在【微信小店后台】申请品牌关联类目,可以按照《微信小店「品牌关联类目」流程指引》进行自助提报申请。

3.4 商品价格

商家设置商品价格时应遵守《微信小店商品价格管理规则》。

3.5 商品SPU/SKU

3.5.1发布商品时以颜色、尺寸、系列等属性为主要组合形式,不得将跨品牌、跨类目、跨系列等无关联商品绑定在同一SPU下;

3.5.2 如涉及套盒包装的商品,需在SKU信息中清晰说明套盒内商品明细;

3.5.3不得刻意发布规避平台规则的信息,如利用SKU低价引流、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等。

3.6 商品主图

3.6.1 图片展示内容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则的要求,包括但不限于:禁止出现涉黄内容、违禁商品、政治敏感、宗教敏感、平台禁售商品等内容,或者低俗、诱导性、侮辱性内容,使用人民币作为参照比较商品大小等;

3.6.2 不能出现违反 《广告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违禁词、违禁广告语以及各种形式的相关违规表述,不得出现不符合商品实际情况的夸大、虚假宣传等;如因宣传卖点、商品规格信息与商品实际不一致造成的用户损失,由商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;

3.6.3 第一张主图必须为商品主体完整正面实物图,主图数量需大于等于三张,且不可包含完全一样的图片;

3.6.4 严禁出现其他品牌同类别产品,以及各种形式的同类竞品对比;

3.6.5 禁止展示未经授权的商品品牌Logo、造成用户误认的混淆品牌信息,禁止对商品主图进行打码、遮盖、隐藏商品本体品牌信息,包括但不限于通过P图替换商品原有品牌、涂抹原有品牌、未清晰放置品牌包装、外包装品牌与标题基本信息不一致等。

3.7 商品详情

3.7.1 商品详情需包含图片,不可仅为文本描述;

3.7.2 严禁出现各种形式的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,严禁出现非微信小店的第三方平台或商家的信息及Logo;

3.7.3 图片必须清晰展示商品主体图,不得使用虚拟图片代替实际售卖的主体实物(如利用试色效果图、漫画图、纯文字、纯色图代替售卖的衣服或者化妆品),不得使用与实际售卖主体无关的图片代替实际售卖的主体实物;

3.7.4 商品描述中表明附带赠送/或组合的,应当明示所附带的赠送/组合商品的具体信息;

3.7.5 商品描述中不得存在辱骂、威胁、诽谤、诋毁他人,或使用任何引起他人不满的字句,或采取恶劣手段对他人实施骚扰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3.8 商品参数

3.8.1 商品类目上传界面中,商家须填写必填参数项,并应根据商品属性填写可选填的参数项、添加自定义参数项,以保证用户获取真实、完整的商品参数信息。

3.8.2 商品参数的填写需满足“2.3基本要求”中真实、完整、一致的要求。

四、违规处理

4.1 违规处理

商家未按照法律法规、平台规则及本规范发布商品信息,平台将依据《微信小店商家违规管理规则》《微信小店「发布虚假宣传信息」实施细则》及其他相关规则对其进行处理。

五、附则

5.1 各方的行为,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,适用当时的规则。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,适用本规则。

5.2 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,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,若修订涉及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的,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征求意见。公示期结束后,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。继续使用相应功能服务的,视为接受修订后的规则。若各方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,应立即停止使用相应功能服务。

5.3 各方应遵守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。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,本规则已有规定的,适用本规则。本规则尚无规定的,腾讯有权酌情处理。但腾讯对各方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。

5.4 各方的任何行为,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其他各项协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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